贡宝拉格苏木荣获首届“乌兰夫蒙古语言文字”先进集体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乌兰夫基金会和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设立“乌兰夫蒙古语言文字奖”,奖励在学习、使用、研究、发展蒙古语言文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此进一步推动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发展。经过盟市及自治区直属机关推荐、评奖领导小组评选审核,评选出了5个先进集体和10个先进个人,授予“乌兰夫蒙古语言文字奖”。奖励先进集体10万元
人民币,奖励先进个人5万元人民币,用以奖励在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我局推荐的贡宝拉格苏木获“乌兰夫蒙古语言文字奖”先进集体殊荣,成为本次评选活动中全区唯一一个苏木乡镇级获奖单位。
贡宝拉格苏木历来十分注重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社会市面蒙汉文并行并用率达到98%以上,行政行文蒙汉文并行并用率达到100%。该苏木依托蒙古语文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先后用蒙文组织编写了《太仆寺旗左翼牧群史志简略》、《玛拉盖庙史料》等一大批史料文集,2004年用蒙汉两种文字同时出版发行了地方志《太仆寺旗左翼——贡宝拉格(1675——2002)》,成为全区首家苏木级别地方史志。2006年该苏木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全区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先进集体。